问题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
释义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具体如下: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启动继承。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另有约定外,一般应均等继承遗产。不存在多分或少分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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