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募基金托管资格申请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为您推荐】黄江镇律师 福田区律师 肥乡县律师 松山湖律师 南市区律师 正定县律师 清溪镇律师 私募基金托管,相信大多数人听到这一词语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其实通俗的来说就是投资者对资金安全的重视,一般会考虑有银行等机构来存管,但是要想有私募基金托管,是要做出资格申请的。下面就由小编介绍私募基金托管资格申请。 申请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企业是非常重视自己资金的安全问题的,因此有很多企业就会把资金在某些机构托管,在进行私募基金托管资格申请时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要求做出申请,这样才能跟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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