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保险报销的时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医疗保险报销的时限是多久 医疗保险报销的时限是在费用发生之日起六个月至一年的期限,且一般需要在年底之前报销本年的医保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二、医疗保险报销的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7.参保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9.其它。 ![]() 三、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哪些项目 医保报销范围包括: 1.抢救期间医疗费用; 2.住院期间医疗费; 3.手术材料及辅助用具; 4.床位费:按当地医保标准。若因急性-脑外伤、复合性内脏损伤昏迷需住ICU(重症监护病房)者除外,但脱离危险后应立即转入普通病房 5.康复理疗费:按当地医保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种,医保范围以外的康复理疗不予赔偿 6.换药及康复功能指导训练:按当地医保标准结合病情需要核定 7.救护车费:按当地卫生部门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计算 8.其他费用:按照规定的不予赔偿的费用不予赔偿 9.续医费:被保险人为提前结案,对伤者未来可确定且必须的续医费用可提前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