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购房的误区 |
释义 | 一、贷款购房的误区 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 误区三: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误区四:北京公积金贷款额超出上限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 误区五: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二、贷款购房合同一式几份 贷款买房合同一式四份,买家一份,开发商一份,银行一份、房管局一份。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三、个人办理房贷应具备的条件 各银行一般都要求“个人购置住房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四)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五)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通过上述的内容可以了解到,贷款购房存在的误区,特别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贷款购房的误区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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