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赔偿款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土地赔偿款标准有哪些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构成。具体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是否缴税 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土地税简称"地税" 指对土地课税的总称。根据土地的价格、面积或收益等作为课税依据,计算征收。法律网提醒您,土地税在各种赋税中历史最久,并为各国普遍采用。如旧中国的田赋和地价税,都属于土地税。在私有制社会,土地是作为私有财产征税的。各国在不同时代,实行不同的土地税制。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土地财产税、土地收益税、土地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几种。 ![]() 三、征地补偿款不服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拆迁手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经当事人申请交由房屋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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