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一、签署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带什么证件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已签字的拆迁协议不合理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利益遭受到不合法的侵害时,是可以维权的,维权的手段主要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三、房屋拆迁应该注意什么 1、要坚持依法拆迁 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民人数和补偿资金都比较多,在安置时也存在着地基位置、房屋层次、座向及面积等问题,每个环节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最敏感的。 2、要做到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在补偿价格上,由于每个拆迁项目都有其特殊性,选用拆迁政策的同时往往会带来二个具体问题。 3、要注意把握工作主动性 拆迁房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经常会发生矛盾,因此,作为拆迁人应始终把握拆迁环节中的主动权。 4、要有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程序 拆迁房屋涉及一大批拆迁户,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农民群众最看重“眼见为实”,因此,决不能搞“暗箱”操作,必须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程序。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签署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带什么证件的相关内容。一般需要携带身份证、房屋的产权证明、拆迁许可证等资料,签署协议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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