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予起诉的最新规定应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免予起诉的最新规定应具备哪些条件? 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 ① 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 可以免除刑罚包括以下9种情况: ① 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刑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②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 ③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过当)。 ④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避险过当)。 ⑤预备犯罪的。 ⑥中止犯罪的。 ⑦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 ⑧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⑨犯罪较轻自首的,或虽犯罪较重但在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 免予起诉的案件,必须制作免予起诉决定书。免予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将免予起诉决定书交给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以及被害人、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被告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被害人或被告人如果不服,可在收到免予起诉决定书后 7 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将复查结果告知被害人或被告人 (见不起诉)。1996年 3月通过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不再有免于起诉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免于起诉我国也是出了相应的规定,只有符合了条件才能进行这一行为,对于此行为,必须要得到执法人员的认可,确实放出去之后对社会没有危害才可以,所以,我国的法律条款有很多,就要看自己是符合哪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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