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利率的约定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利率的约定方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利率的约定方式有当事人协商进行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未超过的,则是合法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案件起诉流程 民间借贷案件起诉流程为: 1.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欲证明的事实,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3.准备证据材料; 4.委托诉讼代理; 5.缴纳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 三、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法律网提醒您,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确定方法主要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3.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由出借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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