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地下车库归谁管辖 |
释义 | 一、小区地下车库归谁管辖 地下车位规划土地管理局管,产权归属是开发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 二、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 小区业主在购买小区地下车位之前一定要弄清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 (一)业主分摊建设费用 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二)开发商独立建设 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三)地下防空工事 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对照这一条,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也就是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是不会公布详细的地下车库产权资料,业主想要得到相关资料可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民法典》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地下车位不买不让进是否合理 地下车位不买不让进是否合理要分情况讨论: (一)开发商单独取得地下车位的所有权。这种情况是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在销售时未分摊,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销售。开发商将车位的所有权转让给业主,业主在得到车位的所有权后,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项权利。如果开发商对地下车位的处理仅采用销售方式,若业主不购买地下车位,不能将车停放在地下车库内。 (二)在房屋没有完全售出时,开发商与小区业主共同对地下车位享有所有权。这种情况是开发商在销售时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进行了分摊,而开发商也是业主之一,此时地下车位的所有权为全体业主共有,应当由开发商与小区业主共同决定地下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项权利。 (三)在房屋完全售出后,开发商对于地下车位不享有所有权。此时开发商并不是业主,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决定地下车位如何使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小区地下车库归谁管辖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从全国范围内来看,也有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是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即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载明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宗地上的建筑面积。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七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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