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标准可以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 |
释义 | 一、什么标准可以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 可以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标准: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3.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4.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5.变质的; 6.被污染的; 7.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8.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可以判缓刑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可以判缓刑,但是需要满足犯罪分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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