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了是不是还能复议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了是不是还能复议 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了不能复议,而是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了复核的结果 1.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2.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1)事实不清的; (2)主要证据不足的; (3)适用法律错误的; (4)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5)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了复核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了复核要30天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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