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不接传票怎么办 |
释义 | 一、起诉不接传票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不接传票,原告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拘传与缺席判决 拘传是法院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措施。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缺席判决则是在被告拒不出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和判决。 3.在实践中,如果被告拒绝接收传票或拒绝出庭,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拘传或申请缺席判决,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并且需要遵循法院的程序和规定。 ![]() 三、传票送达相关规定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2.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4.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5.如果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 并且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6.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7.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送达方式,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面对法律难题,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法律网评论区留言,我们将竭诚为你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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