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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
释义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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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1: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