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加班调休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关于加班调休的法律规定 关于加班调休的法律规定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该加班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有权以调休代替,不能安排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该加班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加班费仲裁需要的证据为:考勤表、加班通知、工资条、交接班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加班的事实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掌握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可以请求仲裁庭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员工拒绝加班算旷工吗 法律网提醒,员工拒绝加班不算旷工。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的,不能作为违纪处理,不能算作旷工。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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