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诺成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
释义 | 一、诺成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诺成合同并非要式合同。两者是合同的不同分类,存在明显的区别。 1.诺成合同,指的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保险合同、赠与合同。这种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 2.而要式合同,则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包括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表现,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二、要式合同的分类与要求 要式合同,根据来源不同,可以分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和约定之要式合同。 1.前者是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如担保法上的所有合同、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等; 2.后者则是由当事人约定的,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此外,要式合同还包括一些特殊的需要登记、批准的合同,如专利权转让合同、商标权转让合同,以不动产或汽车、轮船等重要的动产抵押的合同,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企业合同等。 这些合同不仅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还需要经过特定的登记或批准程序。 你还有其他关于合同类型的疑问吗?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让我们一起了解更多关于合同的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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