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关系 |
释义 | 如调查证据期间出现一些法院认为对作出良好裁判属重要的事实,即使该等事实未加载诉辩书状中,亦须扩大调查的基础内容。 法律咨询: 您好,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关系? 法律网律师解答: 下列情形不属于劳动关系:(1)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关系;(2)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但农民作为乡镇企业职工的除外;(4)军队与现役军人之间的关系;(5)家庭保姆、临时帮工、家庭教师等与其雇主之间的关系。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纠纷法典 第四十二条 判决 一、辩论及审判听证终结后,须在十五日内作出判决。 二、如法律问题简单,则须立即以书面方式作出判决或将判决经口述载于纪录,且判决时可在指明当事人的身份资料及扼要说明裁判的事实及法律上的理由后,随即作出裁判。 三、如因对事实事宜适用强行性的法律或规章的规定,以致法院应判处的金额高于所请求的金额或判处的事项有别于所请求的事项时,法院亦应依此判处。 四、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于判处金额高于所请求的金额或判处事项有别于所请求的事项的判决。 编辑推荐: 企业怎样制定工资支付制度 企业怎样制定工资支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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