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合同是否失效 |
释义 | 一、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合同是否失效 房屋卖出后原租赁合同还有效。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 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纠纷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院判决或仲裁庭裁决后,拒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是多久 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是三个月至六个月。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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