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是: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财产损害赔偿的种类有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的种类有: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法律网提醒您,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三、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财产损害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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