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火灾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火灾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对此进行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由意外造成的失火引起的财产侵权该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意外造成的失火引起的财产侵权该如何赔偿进行了相关的解答,失火造成的损失,与普通的财产损害的赔偿原则是相同的。即由火灾责任人负责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因火灾而遭受的全部财产损失。如果火灾完全是由自然原因造成的,且没有责任人的,没有赔偿。 三、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 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 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虚拟财产侵权虚拟财产侵权责任:特性随着网络游戏在我国的发展,虚拟财产案件逐渐增多,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如何确定归责原则以及责任构成、怎样承担责任都对传统的法律提出了挑战,这些问题成为处理该类案件的一个关键,笔者将从虚拟财产的网络特性出发,探究虚拟财产侵权责任有关问题.有的学者从产品质量法的角度对虚拟财产侵权的规则原则、责任构成进行了分析。 对于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害纠纷应当先调查起火原因,从而判断失火责任。在遇到侵权的时候,我们需要拿出法律的武器,坚决维护个人的利益,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美好。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火灾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更多疑惑欢迎咨询法律网在线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一百零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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