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涉外结婚登记程序,是在我国境内成立涉外婚姻的惟一合法的形式要件。由于涉外婚姻的特殊性,我国法律对涉外结婚登记的机关和当事人须持的证件等作了特别规定。那么涉外结婚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 涉外结婚登记程序 l、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涉外结婚公证的办理程序 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未婚、未再婚、离婚四类公证。 结婚公证,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结婚证原件。 涉外结婚同样也是要求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结婚年龄的话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并且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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