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寻衅滋事罪是否可以从轻处罚法律怎样规定 |
释义 | 一、犯寻衅滋事罪是否可以从轻处罚法律怎样规定 犯寻衅滋事罪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行为人有自首情节的,依法可以在法定刑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即社会公共秩序; 4.客观方面即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 三、寻衅滋事罪的缓刑条件 缓刑的适用条件有: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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