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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失业保险后怎么处理
释义
    一、办理失业保险后怎么处理
    办理失业保险后的处理:
    个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三、失业保险金怎样算的
    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失业金领取金额=所在地区失业金标准X失业金领取月份。法律网提醒您,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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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