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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给人担保有什么风险
释义
    一、给人担保有什么风险
    给人担保的风险如下:
    1.被控告。如果借款人违约还款,出借人就会控告保证人。不过,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后果是不一致的。
    在一般保证中,出借人找借款人还款未果的,经过诉讼或是仲裁后还是不还的,并且经过法院执行后确定无力还款的,那么出借人即可转而找保证人还钱。而连带保证的责任较重,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的,出借人既可以找借款人还钱,也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还钱,并且不管是追偿还是控告都没有先后之分。
    2.被宣判破产。如果保证人的债务超过自己的偿债能力,那么就有可能跟着债务人一样被宣判破产。
    不过,保证人被追偿后,可以接着找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不肯积极还款的,照样是可以去法院起诉追偿的。
    3.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还款时得走以下的步骤: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债务人积极还款,并提供保证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2)到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根据管辖法院的规定,一般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3)起诉被受理立案后,接着按照法院给的通知书进行。
    (4)按时出庭应诉,如果提起诉讼后,没有出庭应诉的,那么法院可以做撤诉处理。
    二、哪些人不能当担保人
    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
    2.以公益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担保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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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