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的具体实现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抵押权的具体实现方式有哪些 (一)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人不公平的后果。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二)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三)变卖方式 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 二、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方式和程序是怎样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抵押权: (一)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以物抵债; (二)协议拍卖抵押财产,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协议变卖抵押财产,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未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抵押权有无实现的顺序 抵押权有实现的顺序,其顺序如下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约定不能还债时,债权人直接获得财产所有权是不可以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抵押权的具体实现方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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