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判刑的行为人是否有减刑的可能
释义
    一、判刑的行为人是否有减刑的可能
    判刑了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不存在法定限制情形的,是有可能减刑的。减刑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多久申请一次
    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与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的,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以上;不满五年的,可以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被判处死刑换气二年执行的,二年执行期满后可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三、减刑需要家属提供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减刑需要家属提供的证明有:
    1.减刑建议书;
    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5.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 22: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