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书约定违约条款可以吗 |
释义 | 调解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能否约定违约条款呢?下文是法律网小编从调解书不能约定的范围以及违约条款的效力详细说明。 一、调解书不能约定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一)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 (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二、违约条款的效力 法院主持下的民事调解书,虽然能够立即生效,但是不能保证被告能够及时履行调解书的内容,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调解协议的内容不但可以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而且可以就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民事责任,包括约定不履行协议的违约金,尽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它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它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它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这个条款本身并没有禁止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书当中约定违约金,这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有迟延履行金即违约金的情形下,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制裁性,强制要求进行支付的迟延履行金,这与当事人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是二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是可以并行适用的。或者说,当事人有约定了,且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应当可以支持和适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关于调解书能否约定违反条款的相关资料整理,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调解相较诉讼而言,是一种比较温和的处理纠纷的办法,调解书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是能够约定违约条款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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