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离婚原因怎么写?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离婚原因怎么写? 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对离婚原因应该根据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具体事实来书写,如果是因为其中一方过错导致的夫妻感情破裂,还需要附上一定的证据进行证明。此外,离婚协议书中还应该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债务承担等事项进行说明。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从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书上的要求可以看的出来,离婚协议书上面的离婚原因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而在情理上,也要做到合情合理,这是为了双方离婚后,不会留下社会隐患,而双方的三份离婚协议书都应该注明原因,这是双方离婚的先决条件,那么,关于离婚协议书离婚原因的探讨就到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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