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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财产额是什么
释义
    一、破产财产额是什么
    破产财产额,是指破产公司的全部财产中应当依破产程序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它包含:
    1、公司被宣告破产时属于破产公司的财产;
    2、公司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4、破产公司提供的担保财产超过担保责任数额部分的价款;
    5、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被破产公司非法处理的财产。
    在属于破产公司所有的财产中,已作为债务担保的财产、依法禁止扣押执行的财产均不属于破产财产。
    另外,公司所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二、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一般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排序进行分配:
    1、职工或雇员债权。
    2、税收债权。
    3、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又称为无担保债权。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破产财产分配,又称为破产分配,是指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依照法定顺序和程序,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整个破产财产清算程序的终点,也是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利益所在。
       三、破产财产不能清偿的要件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破产财产额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破产财产额就是破产公司的财产将通过破产程序依法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额。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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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