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离婚调解程序 |
释义 | 一、法庭离婚调解程序 (一)调解动员阶段。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二)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三)调解结束阶段。 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二、法院调解的原则是什么 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在进行调解活动和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应当遵守以下两个原则:(一)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在程序上的自愿和 在实体上的自愿。(二)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合法原则要求:第一,调解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第二,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共利益。在理解合法原则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要正确处理自愿与合法的关系。第二,对调解协议合法性的要求与判决合法性的要求程度不同。法院调解不仅仅是法院运用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也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合。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对自己的民事权利自由处分。这是法律所赋予我们的权利。 三、离婚调解可以委托律师去吗 能委托律师参与调解;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当事人不能参与诉讼,应提供明确的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法庭离婚调解程序的相关知识,法庭离婚调解主要包括调解动员阶段、协商调停阶段以及调解结束阶段三个阶段,离婚调解书也具有法律效力。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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