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索赔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索赔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时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具体包括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和伤残鉴定结果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有什么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索赔时需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索赔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理赔协商的时间、范围、履行方式应当明确具体; 3.因法定免责事由所产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