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区域内私搭乱建该归谁管 |
释义 |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私搭乱建该归谁管 物业管理区域内私搭乱建该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管理。对于私搭乱建的行为,应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私搭乱建可以要求赔偿吗 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 《民法典》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 ![]()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私搭乱建的范围是哪些 不经过申请就私自接电线、水管等等称之为乱搭。结合起来就是在规定的范围外改动原有的建筑等使用方式、为达到自己利益的就叫乱搭乱建。 例如:私自破坏住宅楼承重墙结构,改、扩建施工损毁住宅楼基础,影响公共安全的。 在居住密集区,未经规划部门受理审结许可或经消防部门鉴定评审,私自在房屋周围的标准外,利用公共消防通道或逃生通道建有公共隐患的建筑或临时建筑。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健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扰乱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污染环境,严重影响消防逃生进出安全的建筑物称之为乱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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