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
释义 | 一、山东省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1.在山东省,男性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25年,女性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20年。 2.当参保人员达到或超过这一最低缴费年限后,他们退休后将不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对于在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前已经符合规定的工龄,这部分工龄也可以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4.对于在政策调整前已经退休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他们不受缴费年限的限制。 二、补缴与享受待遇 1.对于从未参加过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如果他们自愿补缴自1999年5月以来至退休之月的医疗保险费,他们也可以参加医疗保险。 2.他们的工龄在1999年5月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部分,将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含补缴)年限合并计算。 3.如果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或者未按规定连续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又未补足所差年限医疗保险费的,他们的医疗保险关系将被终止。 4.预计退休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以在退休前任一年度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 三、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当参保人员发生急、危症时,他们可以选择就近住院治疗,但需要在非定点医院住院后3日内向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2.如果参保人员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他们应在24小时内向经办机构报告,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查确认。对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将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3.如果参保人员需要转往威海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医院住院治疗,他们应得到经治医院的转诊转院建议,并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后发生的费用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医保缴费年限你还知道哪些省份的规定?在法律网,我们为你提供全国各地的法律资讯,快来看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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