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怎么样确定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怎么样确定 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如下确定: 一般来讲承包人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经过建设监督和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就是工程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可以由建设合同约定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建设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建设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有: 1.依法应当办理审批手续的,已办理建设工程用地审批手续; 2.城镇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设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 4.施工图纸会审后,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纠正;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建成,监理单位已批准并交底; 6.施工图预算已编制审批,工程合同已签订。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三、建设工程竣工后能拿到钱吗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般是在28天内,施工单位要提交工程结算书给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应在28天内审核完毕。结算书经双方确认签字后,才可以支付尾款。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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