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的规定或者当事人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还有女人。当事人因履行前款规定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一年内,男女双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反悔,要求变更或者解除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欺诈、胁迫行为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如果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应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确认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依法判决有义务履行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除欺诈和胁迫情况外,不得拒绝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该公证吗?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离婚是允许的。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并妥善处理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如果其中一方要求离婚,它将签发离婚证,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换句话说,如果男女双方离婚,要么登记离婚,要么申请离婚。签署离婚协议不会直接导致离婚,需要向民政局登记。因此,离婚协议不需要经过公证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