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
释义 | 我们知道企业应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很多企业都明白这一点,但是应该如何做呢?很多企业是不清楚的,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个疑惑,下面法律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1、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 企业为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在总分类账的基础上,又按信用客户的名称设置明细分类账,来详细地、序时地记载与各信用客户的往来情况。 会计的作用在于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上正是充当了这一角色。但是,决策的正确与否,还将取决于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等特征。所以,对于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的设置与登记通常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全部赊销业务都应正确、及时、详细登入有关客户的明细分类账,随时反映每个客户的赊欠情况,根据需要还可设置销货特种日记账以反映赊销情况; (2)赊销业务的全过程应分工执掌,如登记明细账、填制赊欠客户的赊欠账单、向赊欠客户交送或邮寄账单和处理客户收入的现金等,都应分派专人负责; (3)明细账应定期同总账核对。 对于影响应收账款收回金额的因素通常有:(1)销售折扣中的现金折扣;(2)销货退回与折让;(3)销货运费归谁负担;(4)坏账因素。这四方面的资料都将在应收账款明细账与销货日记账中得到详细的记录。对于这些情况的掌握,不光对维护应收账款的完整性有利,而且还利于企业对生产经营的控制,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企业的生存环境。比如第二个因素,我们通过大量的退货与折让的信息可了解到企业的产品质量如何,客户的消费偏好如何,客户对企业的产品质量、包装、外观及功能有些什么样喜好等。第三个因素是客观的,第一、第四个因素将在以下管理方法中进行阐述。 2、设置专门的赊销和征信部门 应收账款收回数额的多寡及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客户的信用。坏账将造成损失,收账期过长将削弱应收账款的流动性。所以,企业应设置赊销和征信部门,专门对客户的信用进行调查,并向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的征信机构取得信息,以便确定要求赊购客户的信用状况及付款能力。企业的赊销和征信部门在应收账款管理中的职能是: (1)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 (2)批准赊销的对象及规模,未经批准,企业的其他部门及人员一般无权同意赊销; (3)负责赊销账款的及时催收,加速资金周转。一般对账款的催收期限不能间隔太长,因为在法律上太长的期限可能暗示债权的放弃。 赊销和征信部门对客户信用状况的评级,其信息来源除了向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的征信机构取得外,另一个重要的来源应该是明细账和销货日记薄。对于这两本账薄进行分析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采用账龄分析法,因为应收账款账户余额随着年龄的增加,最终收款的前景就越暗淡,这也是销货折扣被广泛采纳的重要原因。将应收账款各客户的余额按账龄的长短进行分类的表我们称之为账龄法,我们除了可以利用账龄表来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比例外,账龄表还有另一个优点,那就是它能使经理人员对各个客户的信用做出特殊的判断。 3、实行严格的坏账核销制度 应收账款因赊销而存在,所以,应收账款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冒着可能收不回来的风险,即发生坏账的风险,可以说坏账是赊销的必然结果。对于整个赊销而言,我们可以将个别坏账理解为赊销费用,为了缩小企业的损失,根据配比原则,发生的坏账应同收益进行配比,从收益中扣除,从而列示企业的实有资产,同时不虚夸所有者权益及收益,这也是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企业对坏账的处理有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两种,比较而言,备抵法更符合配比原则与谨慎性原则,因而受到青睐。备抵法又分为赊销百分比法、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三者各有优缺点,对这些方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偏好。而实行严格的坏账核销制度,不以方法的采用而区分,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准确地判断是否为坏账,坏账的核销至少应经两人之手。准备地判断坏账及其多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两人以上的经手为防止舞弊提供可能。如某位销售员对已收回的应收账款装入自己的口袋而向上级申报为坏账。 (2)在应收账款明细账中应清晰地记载坏账的核销,对已核销的坏账仍要进行专门的管理,只要债务人不是死亡或破产,只要还有一线希望,我们都不能放弃。同时还为以后的核对及审查留下信息。 (3)对已核销的坏账又重新收回要进行严格的会计处理,先做重现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后做收款的会计处理。这样做有利于管理人员掌握信息:客户希望重塑良好形象的愿望。 实行严格的内审和内部控制制度 应收账款收回数额及期限是否如实关系到企业流动资金的状况、企业生产的决策、信用客户的形象和内部控制对贪污及挪用企业款项的抵制等。因此,为维护资金的安全运行,对应收账款应实行严格的内审和内部控制制度,其内容包括: 1、可靠的人事和明确的责任。 要想进行成功的控制,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人的因素。不合格和不诚实的员工会削弱一个系统的作用。雇用、训练、激励和管理员工是一项基础工作。必须视个人的能力、兴趣、经验和可靠程度的不同,分别授予他们权利、责任、和义务。责任意味着将任何一项行为都尽可能地追溯到底,这样,其结果就同个人联系在一起了。将责任固定下来,还可对雇员产生心理影响,促使他们不得不小心行事和注重效率。 2、责任分离与岗位替换。 分离责任不仅有助于保证精确地编制数据,还限制了需要两人或多人合伙才能舞弊的机会,这是一个异常重要而又经常被人忽视的要素。岗位的替换可以带来两个好处:第一,它保证至少有两名雇员知道做同一样的工作,这样,当其中一个因故不能出勤时,另一人能及时补上;第二,采用轮换制度可以预防舞弊行为的发生,因为当替补人员接替工作时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前任的不轨行为。 3、坏账核销凭证完备,要有完整的程序。 坏账的核销要有依据,对于永久性坏账的核销要有客观的媒体报道,象债务人的死亡或破产。对于估计的长期无法收回的坏账,核销后应专门登记,并仍然要派专人负责进行催收,定期核对,避免贪污行为的发生。 4、对赊销的权限进行监督。赊销及征信部门有权决定赊销的对象及数量,但决定必须建立在对信用资料分析的基础之上,而且,其权力属于全部门,个人的权利不能凌架于集体之上。 合理地使用销售折扣 商业信用的采用产生了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企业拥有的,经过一定期间才能收回的债权。作为一项流动资产,它具有或有的特性。因此,在销售的时候我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现销。然而,在前面的阐述中我们也谈到了企业也将不得不接受赊销,所以,为鼓励客户及时付款或者是尽可能早地付款,我们选择了销售折扣这一手段。 销售折扣的确会减少应收账款的风险,但是,在使用中我们还应注意使用的对象(客户)、使用的方式和提供折扣的范围,否则,销售折扣就不能靠近我们所希望的结果。比如,现金折扣一般不用于普通客户,而商业折扣尽量少用于赊销方式。 充分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 应收账款的持有一般不会增值,若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它的持有将会造成损失。因此,叵能充分利用应收账款,使其增值,为企业带来效益,将是一件重要的而且会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应收账款可以通过抵借或让售获得资金,用于生产的再循环。通常应收账款的让售对客户的信用级别要求很高,这种款项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而应收账款的抵借,则会形成企业的或有负债。尽管如此,这两种方法都可使企业提前获得资金用于周转而获得效益,但是,利用这两种方式进行融资时,一定要注意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即提前使用资金增加的收益应大于提前使用这笔资金的成本,否则,这两种方法是不能使用的。 准确地使用法律武器 企业的经济活动受法律的约束,同时,法律也会保护企业合法的经济活动,所以,维护应收账款的完整,我们不能离开法律这一有效的武器。首先,应规范销售合同。销售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生产部门和法律部门共同制定销售合同,完善合同的内容,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违约条款的相关规定等,以避免日后纠纷。对于信用级别较低的客户,可以采用有担保销售和不赊销。其次,定期对账催账后要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避免口头承诺。最后,对于陷入债务危机的客户,如其没有发展潜力,应及时启动债权人申请破产程序,以减少损失;如其有发展潜力,应合理有效地利用债务重组等方式,以挽救自己的损失。 二、应收账款属于资产吗 应收账款属于资产,资产的定义是:预期将流入企业,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应收账款到时候肯定会进入企业,所以是资产如果到时候别人还不起,就会用“坏账损失”科目来核算。 应收账款属于企业的债权,虽然暂时没有收回,但企业拥有收回及处置的权利。首先,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的利息等其他应收款;其次,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如购买长期债券等;第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等保证金等。 三、应收账款与债权有什么区别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注: 1、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请求权人自己不能直接取得作为该权利内容的利益,而必须通过他人的特定行为实现自己利益。 3、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 4、请求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只是某权利的内容(权能)。 5、请求权连接了实体法与程序法,民事诉讼以此分为确认、给付、变更之诉三种。 6、债权的权能除了请求权之外,还包括“选择、解除、终止”等权能。 7、债权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时,债权虽然减损了其强制力量,但仍然存在。债务人仍为履行之给付者,不得以不知时效为理由,而主张不返还(《民法通则)第138条、《民通意见》第173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关于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上文中小编详细介绍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对应措施,比如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设置专门的涂销和征信部门等等,大家可以好好了解一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法律网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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