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写明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写明的内容有: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代签吗 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订的,但是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律网提醒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委托的事由,以及委托的权限范围。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商品房买卖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