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州安置房销售收入与政府如何划分 |
释义 |
所谓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居住的住房。由于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安置户,这类房屋的出售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也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制约。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拆迁居民而购买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规定,被拆迁人取得该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不能挂牌转让取得所有权后五年内交易。但在拥有超过五年之后,它们就可以自由交易了。如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安置或购买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种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没有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不受转移期限的限制。它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买卖。现实生活中,很多购房者分不清可以购买什么样的安置房。许多出卖人为了谋取利益,经常假象宣传自己的安置房可以出售,给买受人带来严重损害。 由于交易时间长和市场因素的影响,买方往往需要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寻找合同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自身利益,或为履行合同设置障碍。 如果是购买尚未定位的安置房,风险更大。虽然买卖双方可以知道房屋的大致位置,但无法确定安置房建成后的具体结构、朝向、社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的时间会更长。 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时,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妨寻求专业房地产律师的帮助。我相信他们的专业知识会帮助你解决遇到的问题。以上文章是关于南京安置房的收入是否应该与政府分享,以及南京安置房的收入应该如何与政府分享,希望能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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