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
释义 |
一、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发生以下法定情形,出租人无须承租人同意,也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二、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当事人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 4、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5、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6、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是要是没有协商好的话提前解除合同房东可能会不退押金,或者是退押金。若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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