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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交付期限是多久内
释义
    一、房产交付期限是多久内
    房产交付期限是按照房地产购买合同上的规定时间进行交付,如果逾期不交付,可以申请赔偿。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法律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房产交付的法定条件
    房产交付的法定条件如下:
    1.竣工后进行工程验收且验收合格。
    2.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交房。
    3.交付的房屋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
    4.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房产交付的流程是什么
    1.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2.购房者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到开发商那里验明购房身份。
    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4.购房者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验房单。
    5.验房后,购房者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对策:若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买受人应决定是否退房,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商品房存在未达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买受人可将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书面递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
    6.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
    7.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8.购房者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
    9.购房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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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5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