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有房产证转一个人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夫妻共有房产证转一个人如何办理 1.要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证转为一个人的名字,首先需要确保住房贷款已经还清,房产无抵押,并具备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等必要文件。 2.夫妻双方应各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以及上述房产证件,一同前往房管局咨询并办理夫妻住房更名手续。 3.完成这一流程后,可以重新办理以一方名义的房产证。 4.《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产生效力。这意味着,在进行房产证更名时,必须依法进行登记手续。 二、离婚财产分割 1.在离婚时,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夫妻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但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3.待离婚当事人取得房产证、拥有房屋完全所有权后,如有对房产分割的争议,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首先应由双方协商分割。 2.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包括允许双方竞价取得、由评估机构评估后给予补偿或拍卖房屋并分割所得价款。 3.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且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通常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4.离婚时,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不动产登记一方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后并未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该房产。 ![]() 三、个人能否卖共有房 1.夫妻一方不能擅自买卖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委托。 2.如果一方擅自买卖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财产,但受让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4.在特定情况下,如受让人受让时是善意的、以合理价格转让且已登记或交付的,受让人可以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三百一十一条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处分权人转让财产的规定为我们在处理共有房产问题时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规定,以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如果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寻求法律网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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