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街拍别人是否侵犯肖像权 |
释义 |
一、街拍别人是否侵犯肖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肖像制作权体现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再现控制力,在没有征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拍照。因此建议,在没有征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要随意“街拍”,有可能侵犯肖像制作权。摄影师自行拍摄的摄影作品,使用了他人的肖像,并将该照片用于营利性场合(尽管该场合非营利为主要目的),也是极有可能构成侵权的。 二、肖像权的合理使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的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三、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在街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拍摄他人,并且非合理使用其肖像用于营利目的,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街拍别人是否侵犯肖像权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抑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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