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过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诉讼时效过了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过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权利,结果丧失胜诉权的法律情形。 1.《民法典》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限通常为三年,但也有法律特别规定的其他时效期间。 2.时效的计算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开始,但若超过二十年则不得再请求法院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 3.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与及时解决。 二、不同类型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种类多样,与案件性质和法律规定紧密相关。 1.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国际货物买卖等合同争议为四年。 2.《民法典》进一步细化了诉讼时效的计算和适用,包括分期履行债务的特殊计算方式,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特定时效,以及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特殊情形。 ![]() 三、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时效处理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1.《民法典》明确了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形,如不可抗力、法定代理人问题、继承人未定、权利人被控制等,这些情况下时效可以暂停或重新计算。 2.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如请求停止侵害、物权请求返还财产等。 3.法律对诉讼时效的预先放弃声明无效,确保当事人权利不会因对法律规定的无知而受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