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欺诈的立案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
释义 | 一、民事欺诈的立案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民事欺诈的立案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欺诈到什么程度构成诈骗罪 法律网提醒您,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民事欺诈行为可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欺诈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采取欺诈的手段签订合同的,该合同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合同,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欺诈方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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