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释义 | 一、什么条件下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以下情形,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1.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2.承租人未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 3.经过催告,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房租; 4.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 5.法律规定的其它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 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条件是: 1.一方转移房屋使用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房租; 2.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房屋的使用权,使用权的转移应当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3.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4.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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