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酒驾追尾交通事故中责任是如何被划分的 |
释义 | 一、在酒驾追尾交通事故中责任是如何被划分的 1.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3.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4.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应赔偿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应赔偿损失: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还有伤情鉴定的费用以及术后必要的康复费用,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损失。 ![]() 三、交通事故理赔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理赔要准备的材料: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等就医费用票据; 3.收入状况与误工之间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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