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的人是否被认定为累犯 |
释义 | 一、缓刑考验期满再犯的人是否被认定为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不是累犯。累犯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缓刑考验期满,原刑罚并没有被执行或赦免,不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期内是否可以离省 被判缓刑能出省。缓刑期间是可以去外地的,但是需要得到考察机关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如果私自外出的,情况执行的,是可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决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判缓刑的条件如下: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4.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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