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释义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的标准是:
    1.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4.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救济款物,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三、挪用特定款物罪法院判刑多久作出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