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可能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
释义 | 一、交通肇事逃逸可能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有: 1.责任认定加重。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损害赔偿加重。 3.行政处罚重。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4.如果构成犯罪,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警肇事逃逸怎么立案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交警肇事逃逸的立案流程是: 1.控告人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报案; 2.司法机关对于其提交的相关材料迅速进行审查; 3.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4.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三、交通肇事逃逸扣车多久能拿回来 交通肇事逃逸扣车能拿回来的时间一般是三十五日内。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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