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如何处罚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行为 |
释义 | 一、我国如何处罚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行为 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罚具体如下: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且要将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到占用以前的状态; 2.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进行拆除; 3.如果建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则建筑物。 二、非法占用土地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占用土地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5.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6.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7.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8.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9.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10.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1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 三、非法占用土地的追诉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占用土地追诉时效期是五年。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于五年的刑事追诉时效。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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