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私闯民宅属第几条 |
释义 |
一、民法典私闯民宅属第几条 民法典私闯民宅属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私闯民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隐私权有哪些特征 隐私权的特征主要有: 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秘密(实际上即商业秘密)。法律网提醒您,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 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个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三、隐私权的权利内容 隐私权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4.隐私维护权: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享有维护其不受侵犯的权利,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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